一、夫妻双方协议
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
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
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
离婚意愿以及对
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
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
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
离婚条件的,填写《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离婚证;
(八)颁发
离婚证。
二、
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
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
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
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
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
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
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
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
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
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
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
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
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一种因素是因
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
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
起诉。
可以说,协议
离婚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双方还存在着分歧的一些问题,通过相互协商和探讨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落实到书面的
离婚协议书上,签好了
离婚协议书以后直接到民政局,当时就能够办好
离婚证。所以协议
离婚的整个步骤其实就是两步,写
离婚协议书和到民政局办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