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
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
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
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
医疗保险费、不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
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二、劳动
合同签的工作地址太广可以吗
不符合《劳动
合同法》,可以判定
合同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劳动
合同法》
第二章劳动
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
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
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
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劳动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
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解除劳动
合同后转社保要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解除劳动
合同之后,拿着失业证可以证明自己和原先的用人单位的关系,还要拿养老
保险的接续卡,这两者缺一不可,到当地的办理社保的机构办理,要携带一定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