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
法院反映,由一审
法院对不
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
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
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
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
法院提出申请。根据
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
执行机构
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
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
执行程。
强制
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
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
执行员责令被
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
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如果生活中又遇到自己的爸爸或者是妈妈
离婚了但是抚养自己的一方的另一方不给自己抚养费,那么可以请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还是拒绝的,可以请求
法院帮助,申请强制
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