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据双向开示具有六大功能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全面的阅卷权,明确了检察官向辩护人开示证据的义务,弥补了控辩双方在获取证据资源能力上的失衡,解决了辩方对控方所占有证据材料的先悉权,使之能有效地进行防御。但因无辩方向控方开示证据的程序规定,可能出现检察官对辩护证据一无所知的情况,致使“证据突袭”无法避免。这不仅有悖各国证据双向开示制度的惯例,更不符合控辩双方“平等武装”的理念。笔者认为,为防止辩方的“证据突袭”,有必要建立证据双向开示制度。



  

  1.有助于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针对控辩双方先天的不平衡,两大法系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客观义务,要求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既要注意收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律,又要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律,要不偏不倚,并在审判前向辩方全面开示所有证据。依据这个原则,不仅能达到平衡控辩实力差距,更能实现刑事诉讼发现实体真实的目的。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方式改革后,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得到了强化,尽管新的律师法实施后扩大了律师取证权,但不能成为免除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的理由,不能削弱公诉人所承担的公正执法和保护社会利益的义务。



  

  2.有助于推动不起诉制度运行,提前化解矛盾。新律师法将辩护人行使自主会见、自主调查取证权的时间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如果辩护人取得了按照案件事实,可能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证据,起诉前控辩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及早发现不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仅能更好地推动不起诉制度的顺畅运行,扩大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促进部分轻微刑事案件通过非司法化途径加以解决,以及轻微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对提前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也有一定帮助作用。



  

  3.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质量。设置庭前证据双向开示制度,控方通过证据开示可以了解到辩护律师所掌握的证据,及时与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加以比照、印证,以判明案情,准确起诉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前的准备。同时,由于控方公正执法的客观义务,能收集到辩方因自身资源优势的不足而不能获取的某些证据。控辩双方经开示后进行充分的准备,法庭中的质证就能做到有的放矢,证据信息的充分交流,也有利于确认诉讼的焦点,有助于法庭对案件事实形成正确的判断,同时也可以减少因调查核实证据而出现的反复休庭、多次延期审理,促使法庭审理的连续性,使判决建立在可靠的证据基础上,被告人服判可能性增大,上诉、申诉也会相应减少。



  

  4.有助于实现刑事案件程序分流。通过证据双向开示制度,被告人往往会根据了解到的控诉方有罪证据的分量决定是否承认有罪,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检察机关据此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可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建议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对开示后,仍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则控辩双方按照普通程序的审理方式进行庭前准备,法庭则也会集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有序地指挥举证、质证、辩论,从而起到了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在整体上的繁简分流的作用。



  

  5.有助于实现诉讼公正和效率。通过证据双向开示制度,侦查机关利用国家侦查设施取得的证据,既可以为控方所用,也可为辩方所用,相对于控辩双方独立地开展调查工作,减少了社会总耗费,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就单个诉讼而言,通过证据展示,控方可以在了解辩方掌握的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准确地提起公诉,避免因错误地提起公诉而造成诉讼周期的延长和诉讼成本的增加;控辩双方能够明确争执的焦点问题,有利于在庭前作好充分的准备,防止因“证据突袭”现象而出现庭审中断及诉讼拖延,导致法官难以形成正确的心证,增加臆断的可能。而及时集中的审理,不仅便于案件真相的查明,还能增强终局裁判的权威性,减少不必要的上诉或申诉,实现诉讼公正与效率的有效结合。



  

  6.有助于推动量刑建议制度科学健康发展。通过证据开示制度,不仅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强化庭审功能,节约司法资源,而且还能使得控方的量刑建议建立在全面掌握被告方证据的情况下,提出有根有据、恰当、科学、具体的量刑建议,对量刑建议制度最终走上独立发展将起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

·刑事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关于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互相依赖的,即各种嫌疑只能互相证明,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小。因为,可能使先头证据出现缺陷的偶然情况,会使后头证据也出现缺陷。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都同样依赖于某一证据,那么,事件的或然性并不因为证据的多少而增加或者......


·刑事证据开示
       所谓证据开示,又常译为证据展示、证据披露等。在刑事诉讼当中,它主要是指控辩双方在开庭审判前,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各自掌握和控制的诉讼证据和有关资料让对方知悉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证据开示程序,但是带有刑事证据开示性质的规定不断出现在我国的法律及......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一般认为刑事电子证据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人员和合法的方式取得,而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可以对此原则有所突破。犯罪发生时,很多时候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及时取证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十分困难。侦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特定在线人的上网行为,并对其进行监控取证,作为日后的法庭证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


·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刑事证据的种类(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国外遗嘱信托有哪几种?
      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一)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


·异地起诉欠款人可以么?
      异地起诉欠款人可以么?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应该签署一份借款合同,如果欠款人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百般催收无果的,可以发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有时候,债权人在异地,不能及时回到本地处理债务纠纷。那么,异地起诉欠款人可以么?我们通过本文和您讲一讲。一、异地......


·危险物品肇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人会想知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上......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


·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当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故时,由于很多人对于继承人相关知识的匮乏,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房产继承便出现纠纷,此时你又该如何应对呢?那么,你知道继承人的条件是什么吗,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呢?请带着这个疑惑,为您解答。一、房产继承的条件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


·补签劳动合同合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劳务合同?
      补签劳务合同一般发生在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为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通过补签达到相应的目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补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对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般非专业人员对于其区别可能并不是很知道,而在许多人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也不会仔细研究,从而导致后续可能有争议或者麻烦。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要进行区分。那么,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德州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如今,您什么都可以不懂,但您不能不懂法律;......



·南京诉讼费
    南京诉讼费如何交纳?南京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南京法院诉讼费计算标准,法院诉讼费......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也在不断的变化,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涉及到的争论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离了婚双方都想更多的占有之前的共同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也是您考虑比较多的,如果男方在婚姻维系期间,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那么,财......


·应该怎么计算离婚抚养费,抚育费给付方法有几种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实践中即使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索要抚养费的情况。而无论是哪种情况下其实都是要算抚养费数额的,那究竟该如何算离婚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要是确定好房屋需要给另一方的话,那此时就需要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尽快的将房产过户给对方,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离婚之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证据双向开示具有六大功能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买卖煤矿的介绍费委托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二审时是否改判程度越大,审理期限越长呢?
·车祸赔偿出的车祸
·沈律师你好!打扰你了,咨询一下,我是药店上班的一名员工,顾客
·养子怎么改姓跟母亲姓,但赡养义务一直担负,是个很孝顺的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身亡者,各负多少责
·向谁索要供暖费,我闺女在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上班
·实房与户型房不一样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买卖煤矿的介绍费委托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二审时是否改判程度越大,审理期限越长呢?
·车祸赔偿出的车祸
·沈律师你好!打扰你了,咨询一下,我是药店上班的一名员工,顾客
·养子怎么改姓跟母亲姓,但赡养义务一直担负,是个很孝顺的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身亡者,各负多少责
·向谁索要供暖费,我闺女在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上班
·实房与户型房不一样

热门城市

·宜宾律师
·陕西律师
·铁岭律师
·烟台律师
·普陀区律师
·德州律师
·枣庄律师
·鹰潭律师
·昌江律师
·郴州律师
·张家界律师
·鹤岗律师
·东营律师
·河池律师
·白山律师
·张掖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