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有问题要咨询?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决定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否可以有效的进行,它对合同的管理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选定 1、分包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直接确定进行分包。 3、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4、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5、各工程处(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分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⑴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经营管理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⑵ 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砖、抹灰、涂料等),也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2、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3、分包工程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五、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员审批材料量,物资供应部应严格按经营管理部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2、对分包工程的节余材料严禁出厂,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论分包方是否领用甲供材料,工程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六、进度结算及决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经营管理部及工程、质量、安全、供应部门共同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质量部门负责工程质量鉴定、供应部门负责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经营管理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报外包完成。 3、结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⑵分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安全保卫部、物资供应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后,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批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审计,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4、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⑴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 ⑶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七、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1、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报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备案、经经营管理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经营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分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分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合格分包商进行考评。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返还考核执行公司安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内容,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⑶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⑴各级外包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⑵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⑶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计划部。 综上所述,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首先,必须要制定奖惩条例,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来警示您,对于好的管理方法,可以进行奖励,提高您的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一定要定期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更好的落实好政策。...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认定属于加班,但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单位安排加班。很多时候,单位安排加班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要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立的时候,一些承包商为了私人利益,对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最后使其出现严重事故。这种事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小面我们将针对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这一具体问题,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公路工程质......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我们的社会环境是由各项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所以与工程相关的各质量主体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加以防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的质量主体包括以自控主体以及监控主体,你是否知道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一、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1、......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私募基金认购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乙方对自身情况......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保险行业在现今社会发展趋势如火如荼,保险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庞大的结果体系,经营的险种也日益丰富,逐步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那么您是否了解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一、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1、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受害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对内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1)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 ·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违约金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自行约定的事项,合同无约定的,当事人就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但并非说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就是恣意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容易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www.njLawyer.cn。......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律师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等刑事服务。★遇到刑事......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在长期的婚姻纠纷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包括离婚房产纠纷、子女......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建立。建立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在了一起,很多利害关系,都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债务的一些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 ·代理需要什么条件吗? 代理需要什么条件吗?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四大区别:1、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关系则不以此为前提;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一些已经成名的商标,可能会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尤其是在同类行业当中,就有人会购买他人已经成名的商标,这样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然而,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究竟此时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相关法律问答: ·朋友直接意外洗浴没钱付钱俩人之间发生的纠 ·我交80元定金,某公司不退款咋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是否含十四周岁 ·金额超过多少算是数额较大? ·你好,那人一三年欠我二十一万伍,不合息,然后消失了,去年回来 ·你好律师我的母亲养父在香港我申请照顾验DNA报告只有母亲血已经要求撤销单程如果他们离緍我母 ·春节值班有值班费吗?有的话应怎样计算?没有有什么依? ·房子到期,房租退不出来,最近我遇到这样一件事 |
推荐律师
·朋友直接意外洗浴没钱付钱俩人之间发生的纠 热门城市 ·福建律师 |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