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合同在订立之后,需要先判断是否成立了,而成立了后还要看是否生效。若最后合同没有成立,那就无所谓生效问题。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呢?对此,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因此造成了签字盖章的时间的不同,那么此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呢?《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在《合同法》正式稿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另外,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协议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那么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二、未成年能订立合同吗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三类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大多数合同在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视为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此时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当然,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那么实际该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析处理了。...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内容有哪些一、何为要式合同及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等。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要式与非要式的区别,不在于有无某种形式或程......


·投资入股合同参考范本
      投资入股合同参考范本入股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了,不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使给合同的解除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而且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也是具有相关效益的,下面我们来看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的意义。为您进一步解决“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的问......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石灰石购销合同供方:签订日期:需方: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价格、备注1、石灰石加工料5~20MM吨按需方计划112元含税价二、交货地点、方式:需方料场交货,由供方运输,送到价112元/吨,其中运费每吨45元(含税),矿石款为......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实际上并没有被命名为“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可能各省市政府发布过于当地实行的相关办法。下面是关于合同的统一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此时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伤者作出一定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合同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
      合同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二、合同撤销权消失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德国民法典规定采取依撤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为......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几乎每年的节假日一来临,您就开始纷纷出行,不管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您都会选择到外边旅行或者回家休息,这就造成了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量猛增。为了避免车票不足影响人们的出行计划,交通部门规定了相关火车票、汽车票的预售期,提前......


·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有的男女可能会在同居期间就约定一个保证金,而日后如果顺利结婚的话,这个保证金就自动的变为结婚彩礼。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同居保证金就是属于彩礼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是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送钱送物规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试行周六上午律师预约会见制度,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自助提讯会见系统、智能谈话教育系统正式运行。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实行“零携带”......


·盐城市债权债务律师,处理民间借贷、工程款、经济合同纠纷等
      盐城债权债务律师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债权债务纠纷、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追索合法权益、避免各种经济损失。盐城债权债务律师提供: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欠款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房产物业纠纷、交通工伤事故赔偿、刑事......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一、撤销权之诉起诉状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一、概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中期票据属于债券吗
      中期票据属于债券吗?一、中期票据属于债券吗?不属于。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面向的是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人。而企业债权可以是在交易所发行,面对的不止机构投资人,还可以是普通投资人1、中期票据,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公司......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理发师未经我对象允许,剪短了我对象的头发算侵权吗
·朋友,在平顶山被人起诉,他要是坐牢的话在那做?他是郏县人,怎
·我爷爷和爸爸妈妈在拿低保,现在结婚了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要买车,婆家在申请低保有影响吗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是否需要承担以下的行为
·骚扰,有个女的说和我老公有染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证言怎么回事,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本人已退休,在金鹰商场打工已一年多,于6月13号晚上在金鹰商
·私人装修公司,干活不给钱怎么,走程序
·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好不好离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理发师未经我对象允许,剪短了我对象的头发算侵权吗
·朋友,在平顶山被人起诉,他要是坐牢的话在那做?他是郏县人,怎
·我爷爷和爸爸妈妈在拿低保,现在结婚了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要买车,婆家在申请低保有影响吗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是否需要承担以下的行为
·骚扰,有个女的说和我老公有染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证言怎么回事,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本人已退休,在金鹰商场打工已一年多,于6月13号晚上在金鹰商
·私人装修公司,干活不给钱怎么,走程序
·吴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今年的婚姻法,离婚好不好离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

热门城市

·武隆区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黄冈律师
·
大连律师
·
宁夏律师
·
三明律师
·
潜江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甘南律师
·
金华律师
·
徐州律师
·
阿坝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琼海律师
·
宿迁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