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次性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下面我们着重为您讲解江苏一次性抚养费标准这一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
起诉。 因此,你男朋友的子女认为当初支付的抚
二、抚养费法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最受伤害的还是孩子,其不仅心理上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同时在生活上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对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不同地区其抚养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江苏一次性抚养费标准的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