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起诉离婚有没有
离婚证
法院
离婚是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是
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并且依旧财产和子女有适当处理的,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发给
离婚证。一方要求
离婚,或者不能就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判决的,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准予
离婚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准予
离婚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
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
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
上诉或者超过
上诉期没有
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起诉离婚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起
离婚诉讼即可,法官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判定是否予以
离婚。如果涉及到
离婚财产、子女
抚养权问题的争夺,我们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