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
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对于孩子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也会有一定的结论达成了确定的协议一方也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也可能出现后悔不给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离婚不给抚养费
法院会受理吗?
如果
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必须给付抚养费的,男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
法院的判决。女方可以向
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
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
法院依法强制
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
执行的责任。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
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执行员
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
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
执行。
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
执行,不须另行
起诉。
一般
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
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抚养费对方是必须要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也就是说,当民事判决裁定发生了法律效力之后相关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因此
离婚不给抚养费
法院会受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显了,
法院当然会受理,并且会支持一方要求负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承担给付义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