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随着目前离婚率的增加,很多家庭为了明确双方各自财产的归属,在结婚前会对双方财产进行一个公证,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判定,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由于多数夫妻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
满足以上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三、公证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买卖证券、持有公司股权(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设立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成立个体工商户,这些均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范畴,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上述行为而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51.规定,“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与此相对应,接受继承的效力,自然也要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否则放弃的效力就没有“着力点”了,这已经成为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共识,《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的时间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时间。
4、其他:
知识产权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名下的部分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从前面的内容,办理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提供结婚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办理,自愿真实的原则,在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办理时要遵守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定程序。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一、中国同性恋合法化了吗我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还没有颁布涉及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或规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手续,因此我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必须是男方和女方,并没有关于同性之间的规......


·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区分,包括积极条件与禁止条件。而在禁止条件中,则明确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结婚。现实中,有的人在结婚之前患上了抑郁症,那么此时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第一正处......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离婚有什么方式
      说到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每天都有夫妻办理离婚,但此时有的是去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而有的则是去法院办理。究竟哪种方式才是对的呢,换言之,我国规定的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离婚有两种方式:1、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


·离婚决心已定,顺利离婚的方法
      1、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之间有协商的可能,一般建议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对于双方和孩子来说,影响都小一些。2、积级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商无望,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必要的。至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利弊,为后面的诉讼做些准备。有些人对法律会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比如关于夫妻财产......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
      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注意,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中有规定是不允许夫妻起诉离婚的。那究竟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一)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的......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水泥钢材购销合同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钢材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一、产品名称、数量......


·盗窃罪的刑法规定完整条文
      关于盗窃我们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有入室盗窃、扒窃等等,可能我们自己也遇到过,当然我们没有幸免,一个没注意,手机就被窃贼顺手牵羊了。所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十分讨厌小偷的,但是偷窃、盗窃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那是为什么呢?接下来就让......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简述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被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这样的商标,受到他人侵犯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为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也就更全面。下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一起看看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行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吗
      法律要求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要造成了巨大损害的,那么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一般情况下能够造成巨大损害的就是机动车驾驶者了,除此之外,行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提到交通肇事,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有“车”的一方,而交通肇事......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与邮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


·承德律师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付某某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张延华律师作为被告人付某某的辩护人,庭审前详细的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庭审,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起诉......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
      按照规定,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但您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具体是如何赔偿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 管 辖第一节 级别管辖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


·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相信许多劳动者对于工作最在意的,就是待遇和工资问题了,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实际到手工资并不多,所以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就是许多劳动者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律师我们就说一说五险一金比例的问题。一、五险一金比例五险一金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两人是兄弟关系
·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咨询
·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在苏州木渎被酒托女骗了2万多元,报警了,派出所不管,该向谁求助,不止我一个,警察走了,商家继续
·强行收房让我不法转让怎样补偿
·不要驾驶证不交罚款行不行,掉肖了驾驶证不交罚款
·沈阳日照监狱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拖欠货款两年
·父母房屋赠与女儿要有什么手续
·经济被骗案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请问遇到这种间题,找什么机构才能办理啊


推荐律师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两人是兄弟关系
·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咨询
·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在苏州木渎被酒托女骗了2万多元,报警了,派出所不管,该向谁求助,不止我一个,警察走了,商家继续
·强行收房让我不法转让怎样补偿
·不要驾驶证不交罚款行不行,掉肖了驾驶证不交罚款
·沈阳日照监狱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拖欠货款两年
·父母房屋赠与女儿要有什么手续
·经济被骗案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请问遇到这种间题,找什么机构才能办理啊

热门城市

·丹东律师
·
益阳律师
·
焦作律师
·
晋城律师
·
郴州律师
·
全国律师
·
平凉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衢州律师
·
渭南律师
·
达州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四平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金昌律师
·
云浮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