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犯罪分子作出的
量刑处罚一旦生效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就要对犯罪分子收监
执行具体的的处罚,当然也有一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监外
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监外
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监外
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
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
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具备暂予监外
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
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
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
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二、哪些人不能够监外
执行
监外
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
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
执行刑罚的一种
执行办法。监外
执行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
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
执行。如在
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
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
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
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
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从上文看来,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可以申请监外
执行,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还要经过监狱主管机关的认定。对监外
执行的适用条件以及适用程序,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平顶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