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产
保险原则包括哪些方面?在
保险产品中,除了人身
保险,最重要的当属人民财产
保险了。我们会对比较贵重的物品投保,这样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就由
保险公司按照
合同条款赔付。
保险公司在履行赔付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人民财产
保险的原则有哪些?下面我们随着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了解。
人民财产
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1、
保险利益原则
是
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12条规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
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
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
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
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
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
合同及
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
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
合同无效,或解除
合同,或不履行
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
含义为“
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
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
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
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
保险损失的
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
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
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由于导致
保险损失的原因可能会有多个,而对每一原因都投保于投保人经济上不利益且无此必要,因此,近因原则作为认定
保险事故与
保险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重要原则,对认定
保险人是否应承担
保险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
保险的核心原则
它是指在财产
保险中,当
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
保险人经济损失时,
保险公司给予被
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
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综上所述,
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了人民财产
保险原则,其中包括最大诚信、近因原则等。
保险公司应该按照这些原则办事,规规矩矩的履行赔付义务。如果我们发现
保险公司违背了相关原则,对我们合法利益产生伤害,我们可以向
保险公司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