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
由此看来,在一年之内如果无劳动
合同的话劳动者是可以随意离职的,但超过一年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这样的话无劳动
合同可以随意离职吗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的话,详细内容,您可以参照我国的劳动
合同法。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去咨询专业律师来获取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