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从小被收养,养父母有两间房产,且没有亲生子女。刘某某养父母去年相继去世,直到今年刘某某才得知,养母在临终前已将两间房产赠予了她的亲属。刘某某想知道,作为养女,她是否有私房继承权。
律师认为,刘某某的养母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置。而赠予其亲属的房产是与其夫(刘某某的养父)生前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先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析出,也就是说两间私房中有一半应是贾小姐养父的财产,贾小姐作为唯一养女,对该部分房产有继承权。
推荐律师
·交通事故对方二级伤残,我主责对方次责,我该出多少钱?·中介公司办理劳务,没给办成拒签了,不给退钱怎么办·村民土地有土地证,现在村委会要租用这个囗粮田建房,不·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要求、归还礼金·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和赔付的·合伙开店现在退股无法退出·关于离婚男方不让看孩子
热门城市
·崇左律师·基隆律师·邵阳律师·肇庆律师·新疆律师·庆阳律师·扬州律师·丽水律师·河北区律师·门头沟区律师·温州律师·江门律师·桂林律师·金山区律师·房山区律师·营口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