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
商标转让中涉及到的人包括了转让人与受让人,此时处于不同的地位,那么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同,同时在
商标转让
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同。那么您知道
商标转让
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商标转让
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
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
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
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
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
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需要注意什么
1、应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
商标合法享有
商标专用权,且该
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
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
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
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
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
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
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
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
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
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
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
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
商标,从而对转让
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的是:
1、根据中国《
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
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
商标专用权。”由于自
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
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
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
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
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商标转让
合同时,对被转让的
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此时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么当事人在签订
商标转让
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就不同。至于
商标转让
合同转让方和受让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