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土地置换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和行为。政府对土地置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而土地置换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置换,而且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涉税的。这是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的,都是国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1.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发生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交换的双方征收营业税。
  
  2.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解答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265号)第四条第(十)款规定:“交换房地产的行为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它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应按规定对房地产交换的双方征收土地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同时涉及以下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如为企业发生的置换行为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什么是土地置换?
  
  土地置换,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
  
  1、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
  
  2、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
  
  三、出让土地之间进行置换需要哪些材料?
  
  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论其否取该土使用权属证书论其转让、抵押或置换土程否与事办理土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要土使用者享占、使用、收益或处该土权利且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并取相应经济利益土使用者及其事应依照税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收
  
  (1)房产公司置换取土使用权依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关于土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批复》(财税[2007]162号)规定土使用者土使用权转让给应按照转让总价款计征契税
  
  (2)房产公司置换取土使用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3)置换土让应缴纳营业税置换土让属于土使用者转让土使用权行应缴纳5%营业税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置换土购置或受让依据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产或受让土使用权全部收入减产或土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余额营业额
  
  (4)置换土让应缴纳土增值税依照税置换土让转让土使用权转让房产增值额计税依据并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缴纳土增值税
  
  (5)置换土应缴纳所税依照税规定置换外购土置换土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余额应纳税所额适用20%税率按财产转让所项目计算缴纳所
  
  
  
  
  ...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今年来,由于加快了新农村和城市建设步伐,对城区进行规划统一管理,抑或是进行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不少土地需要进行征收。那么如果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就涉及到征收补偿了。毕竟如果自家或者集体的土地被征收,必然会影响到自身或集体的利益了。然而很多人人对征收补偿标准......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江苏省作为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等非农用地规模需求巨大,这也就导致了征地现象十分常见。可是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最新的江苏省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同时履行顺序抗辩权是什么?
      同时履行顺序抗辩权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时,就涉及到同时履行顺序抗辩权。许多人对同时履行顺序抗辩权很陌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这个问题,在法律中也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的要求行使抗辩权。具体的该怎么......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当然,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当前社会总是会遇到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的情况,争议下来很难处理,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礼,那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


·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怎么规定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种强制措施,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让相关责任人继续工作,减小对其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国家在羁押过程中的财政支出。那么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呢?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又是怎样呢?请看下文我们的总结。一、取保候审的条件人......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一、二手房买卖途径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
      众所周知,在与房东达成协议之后,租客在搬进去之前,房客需要和房东办理房屋交接的,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与房东签订合同时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一、租赁房屋交接手续:1、在房屋交接前要做到:查验房屋权属证明、......



·乐陵律师 解析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创新之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到6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中之重。新版《土地管理法》在涉及农......



·当涂交通事故律师
    当涂交通事故律师从事当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是当涂..家专业的车祸理赔案件处......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一、离婚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一、个人转让著作权需缴纳增值税吗?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个人转让著作权。(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


·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商家在打广告的时候有时会出现这样的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属。这时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是最终解释权,宣传单上写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那么下面我们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弟弟因为抢劫被关进梅湖看守所,两了,要去看,可不可以看
·二胎根据什么标准罚款,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房证是我兄弟的,我侍奉母亲在他家住,他许诺母亲死后房子归我,可母亲死了他却要房孑
·就是当初都认识是朋友,他在急用钱时,问我打电话借钱,我当时就
·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非租赁公司私家车,借给我朋友开去无证驾驶加酒驾出了交通事故是
·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该怎么
·比亚迪汽车撞死了20岁的男孩要赔多少钱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律师你好,我弟弟因为抢劫被关进梅湖看守所,两了,要去看,可不可以看
·二胎根据什么标准罚款,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房证是我兄弟的,我侍奉母亲在他家住,他许诺母亲死后房子归我,可母亲死了他却要房孑
·就是当初都认识是朋友,他在急用钱时,问我打电话借钱,我当时就
·我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非租赁公司私家车,借给我朋友开去无证驾驶加酒驾出了交通事故是
·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该怎么
·比亚迪汽车撞死了20岁的男孩要赔多少钱

热门城市

·氹仔岛律师
·河源律师
·楚雄律师
·吕梁律师
·廊坊律师
·厦门律师
·孝感律师
·盘锦律师
·广安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桃园律师
·常州律师
·黄山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大庆律师
·双鸭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