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如今买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防范意识的公民买卖房屋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入陷阱之中。面对鱼龙混杂的买卖市场,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不能马虎,其合同有分有效的情况和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情况又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房屋的管理采取的"房地一体主义"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所有人处分自己的房产时,建筑物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 土地使用权分别转让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 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8、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绝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9、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特定条件下有效,特定条件下无效的情况
  
  1、房屋买卖未采用书面形式
  
  2、卖方转让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
  
  3、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发一方反悔的
  
  4、房屋共有人擅自转让的行为
  
  5、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全文讲述了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九种情况,和五种特殊情况。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适当的补偿等等。触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还要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所以当事人应严肃对待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盲目签订,...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争夺财产会不顾亲情感情,因此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甚至会大打出手产生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依法来解决,那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1、案例1981年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商品房买卖合......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二手房。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种类,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都要求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销售。那到底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


·劝架被打伤,要求赔偿可以吗?
      首先,劝架者虽然是自愿加入斗争,并且在不参与任何一方的立场的情况中,被他人误伤导致人身伤害,其实加害人的行为属于侵权,劝架者自然可以请求赔偿。  其次,被他人侵害身体受有伤害的,加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等费用。  并且,如果伤情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房屋、承包的土地、果园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中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对员工安全保障义务应从侵权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因此在用人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上,也遵从侵权行为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关于归责原则。在性质上,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积极的注意义务,用人单位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法是对注意义务的违法,故......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一、70年产权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土地是归国家所有......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护意见书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护意见书    ......



·绍兴市看守所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业园上樊路口),介绍......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企业经常采用的承包经营方式,《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


·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是法治社会,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是两个和劳动者关系密切的法律,两者都对保护弱势群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互相联系又有所区别。那么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两者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一、学......


·什么是股权融资?什么是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公司股权等权益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资金提供者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风投基金、产业基金、成长基金、并购基金等投资基金一般为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是指公司不发生股权变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7年了俩个孩子都归了男方,他一生气就
·离婚后是否能得到一半的家产
·车祸追尾造成人员伤亡,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我爷爷建的房子,然后村里分地基分给了我。我现在可以动这套房子
·咨询,我要怎么写张借条,我要怎么写张借条,以后我上法院告他可以拿
·你说男人的钱给老婆花是法律规定,都给你老婆用了,你爸妈你养吗
·儿子拿了老人的养老钱,让老人吃剩菜剩饭,也不给老人到医院看病
·没到法定龄办了婚事有了孩子女方不想过了请问女子归谁来养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7年了俩个孩子都归了男方,他一生气就
·离婚后是否能得到一半的家产
·车祸追尾造成人员伤亡,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我爷爷建的房子,然后村里分地基分给了我。我现在可以动这套房子
·咨询,我要怎么写张借条,我要怎么写张借条,以后我上法院告他可以拿
·你说男人的钱给老婆花是法律规定,都给你老婆用了,你爸妈你养吗
·儿子拿了老人的养老钱,让老人吃剩菜剩饭,也不给老人到医院看病
·没到法定龄办了婚事有了孩子女方不想过了请问女子归谁来养

热门城市

·固原律师
·衡阳律师
·辽宁律师
·津南区律师
·内江律师
·昌吉律师
·巫山县律师
·巴中律师
·朝阳律师
·绍兴律师
·荆门律师
·海南律师
·临高律师
·南岸区律师
·雅安律师
·广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