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1、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二、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由此可见,关于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对合同成立并无特别说明的,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合同成立;如果想要要式合同成立生效就必须要以上满足相应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虽然合同都必须满足作为一个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同的合同还有自己的限制条件,比如在上文我们为您介绍的。
  
  
  ...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一、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通常是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才能凭借协议对应赔偿金去财务领钱或者财务凭借财务向劳动者出具的手续办......


·买卖合同怎么签,范本是什么样的
      说到买卖合同怎么签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疑惑吧。买卖合同的撰写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在签订的时候注意的。那么,您知道买卖合同怎么签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在很多人的心中,法庭是一个相当严肃、相当神秘的地方。有着威严的法官和严肃的陪审团。在法庭上为社会的公正做出努力。那么在法庭上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是什么样的呢?这次我们的话题就是开庭审理人员组成。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


·遇到诈骗犯罪怎么办,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对诈骗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那么相关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1、尽量区分诈骗的种类,不同的诈骗类型可能起刑点不同。2、向公安机关报案:......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但这也有时间限制,法律中规定取保候审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那实践中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根据《劳动合同......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企业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法律文件?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企业融资的不同阶段,会涉及到很多法律文件。不过大部分文件都是由投融资双方商定或由投资、融资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由融资企业向投资方提供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商业计划书、授权和保证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在律师接受投资方委......


·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都会要求购房者(买方)交付相应的定金。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这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双方的达成了合法的合同(包括口头约定)......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进出口押汇,一般是指在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A国出口商以其所开的汇票,连同货物的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押借款项,而由银行持全部单据到期向B国进口商收回贷款本息的贸易融资业务活动。  进出口押汇,依据承做押汇业务的银行(押汇行......



·潍坊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律师:盗窃罪辩护
      最近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顺利结案,我们为其辩护的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缓刑,从其涉案数额方面看,能......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监管支队第四看守......



·交通肇事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之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的认定案例详情: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追尾后将其撞飞,后被害人又被尾随其后的乙驾驶的灯光不良的机动车碰撞致死。肇事后,甲因害怕被被害人亲属殴打和被警察抓获而逃离现场,于次日到邻县交警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若某处建筑不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修建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修建资质的话,那么对于这样的建筑多半是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对于违章建筑,相关共组人员是可以进行拆除的。那具体来说,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在拆迁中有一......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我国为了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对集体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集体企业改制问题存在有哪些呢?面对这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集体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它是独立存在的经济单位,其收入并不由国家分配,下面的我们就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想与一般的亲戚借债不还来打官司,都两多了,至今只是还给我了
·中国婚姻法对二婚出轨女人的财产怎样来分割的
·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还可以用变更前的老名称人事生产经营
·老板开几个公司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
·老公有婚外情,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本人收到您一律师函 想请教所提事情原委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我要离婚,他欠我25万怎么离婚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您好!我是想与一般的亲戚借债不还来打官司,都两多了,至今只是还给我了
·中国婚姻法对二婚出轨女人的财产怎样来分割的
·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还可以用变更前的老名称人事生产经营
·老板开几个公司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
·老公有婚外情,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本人收到您一律师函 想请教所提事情原委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我要离婚,他欠我25万怎么离婚

热门城市

·恩施律师
·丽水律师
·黄浦区律师
·新余律师
·渝北区律师
·佛山律师
·赤峰律师
·云南律师
·松原律师
·内蒙古律师
·塔城律师
·昭通律师
·蓟州区律师
·江北区律师
·邵阳律师
·七台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