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我们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如果强行进行解除,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解除的现象。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都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改为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双方另有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综上所述,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出现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的,这一点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提醒您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单位可以无故减扣工资吗
      对于工作者来说每个月发放的工资福利都是最重要的,也是他们工作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或者公司、国家制度为劳动者进行工资发放,但公司可以无故减扣工资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单位能扣减劳动者工资吗?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6号,第11条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法定程序经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经与工会、职工代表等民主协商,对在合理期限内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


·工伤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员工,经过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了。但是这个工伤赔偿数额该怎么计算呢?这可就难倒了很多工伤职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中为您详细解答。一、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工伤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


·就用人单位做出的一些安排,一般来讲,员工应该是要积极执行的,
      就用人单位做出的一些安排,一般来讲,员工应该是要积极执行的,但实践中单位的一些安排可能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员工是可以拒绝执行的。就加班来看,员工能否拒绝加班安排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员工能否拒绝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能会发生一些严重的情况,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发展,将会解除劳动合同,不再雇佣劳动者劳动。那么,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快来随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方的认定和具体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的我们在下文将为您进行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


·继承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规定较为客观严谨,而人们的行为往往更加随意简化,导致有时候法律的规定会与普通人的思维不一致。反映在房产继承问题上就是,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往往不合法。那么为了合法继承,避免纠纷,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


·聚众斗殴罪律师价格是多少
      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提供辩护,这样看能不能争取宽大处理。那么聘请聚众斗殴罪律师价格是多少呢?实践中又该如何聘请律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聚众斗殴罪律师价格是多少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的时候,我们一般是要根据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划分责任并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各级看守所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邮编:江苏省看守所: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1队南京市...监管支队:025-8442091384420904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17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30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21001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025-86651908建邺区下......


·淮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交通导航
      淮安市看守所是淮安市唯一的一个市级看守所,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除了市级看守所外,淮安区(原楚州区)和市辖的几个县还另设有看守所关......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近几年各种类型的企业层出不穷,那么就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为公司注
      近几年各种类型的企业层出不穷,那么就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为公司注入活力。办理入职手续利于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文化,减少新员工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尽快熟悉并进入工作角色,提高新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因而在公司看到他个人的发展前景。那么如何办理新员工入职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也是为了保护妇女而设立的罪名,因为强奸罪并不能全面保护妇女的身体自由权,所以很有必要设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那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1、时间要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当事人要上述,只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就可以上诉,且应在一审判决书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三个人合伙经营一间养生工作室,每个人15万投入。股份是33%33%34%三个人分配。开业近一,
·房屋产权公证,小产权,小产权,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无法拿到房产
·我应该怎么计算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你好,我在干活时扭伤腰,现在老板不管不问了!我想问下
·小孩被误做疝气手术,该怎么赔偿
·你好叶律师,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关于买卖房屋经过三手都没有过户的
·租房问题,您好,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一套房子,当时想长期
·中介公司答应包过贷款,收费后跑路,导致无法购买,开发商拒绝退
·关于拆迁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去年六月份我借给人家十四万加上前年五万共十九万说好六月底还的
·我在今出车祸后出理完,我就把车卖了
·婚姻法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推荐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三个人合伙经营一间养生工作室,每个人15万投入。股份是33%33%34%三个人分配。开业近一,
·房屋产权公证,小产权,小产权,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无法拿到房产
·我应该怎么计算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你好,我在干活时扭伤腰,现在老板不管不问了!我想问下
·小孩被误做疝气手术,该怎么赔偿
·你好叶律师,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关于买卖房屋经过三手都没有过户的
·租房问题,您好,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一套房子,当时想长期
·中介公司答应包过贷款,收费后跑路,导致无法购买,开发商拒绝退
·关于拆迁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去年六月份我借给人家十四万加上前年五万共十九万说好六月底还的
·我在今出车祸后出理完,我就把车卖了
·婚姻法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热门城市

·兰州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
·
昆明律师
·
衡水律师
·
崇左律师
·
重庆律师
·
湘西律师
·
上海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北屯律师
·
朝阳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基隆律师
·
武汉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