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与
合同解除在最后的结果上面其实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
合同终止和
合同解除。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
合同终止与
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理解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仅使
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
合同解除使
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
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
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
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
二、
合同终止与
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
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
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
合同,而
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
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
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
合同法没有
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
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
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
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
合同时,则表现为
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
合同法中的
合同解除包含
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
合同解除可以代替
合同终止,但
合同终止不能代替
合同解除来使用。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
合同终止与
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了吧,主要存在与两个方面,包括适用情形和发生条件。但在我国《
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是对
合同终止和
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的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