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
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在实际履行居间
合同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发现基于居间
合同而产生的买卖
合同与居间
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到房屋居间
合同中,居间
合同交房时间如果与买卖
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
合同与买卖
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不一致如何处理
《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
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
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
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买卖
合同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
合同一致。在房屋买卖
合同中,如果买卖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居间
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则根据居间
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的约定进行履行。
二、居间
合同与买卖
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原因
拿二手房买卖来说,受各种经济因素的影响,房价波动较为频繁,买卖双方在关注房屋交易的同时,更关注自己在交易中的利益。换句话说,如果房价上涨,卖方人希望多卖钱,买房人至少希望能以房价上涨之前的价格获取房屋。这就导致纠纷的产生时有发生。
三、如何避免买卖
合同与居间
合同不一致
1、在签订居间
合同时,明确约定买卖
合同的签订必须与居间
合同相符,其他约定无效。为了避免两个
合同出现不一致而导致纠纷,委托方与居间人在签订
合同时可以要求居间人在买卖过程中严格
执行居间
合同,不再进行其他约定。2、如果出现居间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必须协议补充的情况,委托人、居间人、卖方三方对于买卖
合同中需要变动的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三方在买卖
合同中签字,委托人作为共同买方在买卖
合同中签字。整个居间行为往往涉及三方当事人,比照两方交易容易出现纠纷。就房屋交易来说,如果居间
合同交房时间与买卖
合同约定的不一致,一般遵照居间
合同履行。在防止纠纷出现的前提下,只要居间双方就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也可以按照买卖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