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为了获取一些
离婚,不少夫妻都会选择先进行假
离婚,然后把事情办了之后,再复婚。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存在假
离婚的。并且假
离婚也会带来一些社会危害,那究竟假
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
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一)扰乱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假
离婚不仅是对我国《民法典》制度的严重破坏,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和法律责任,甚至用
离婚之虚行诈骗之实,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
(二)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夫妻一方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配偶,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财产利益,还有些假
离婚为了骗取国家的安置补偿款,更是损害了国家与集体的合法利益;
(三)假
离婚不仅危及家庭的稳定,更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假
离婚有哪些类型
假
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
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而言,虚假
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
离婚,二是欺诈
离婚。
(一)通谋
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
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
离婚行为。通谋
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
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
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
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
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
离婚登记。
4、通谋
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
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二)欺诈
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
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
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
离婚的行为。欺诈
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
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
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
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
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
离婚,以达到
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假
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
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
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
离婚登记,后者为假
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
离婚为多数。
夫妻采取假
离婚的方式来处理一些事情,这样的行为是不理智的,最后还容易给自身造成更多的损害,如假戏真做,办理了
离婚手续之后,才知道对方是真的想
离婚。这个时候一方当事人所承担的风险就是很大的。当然,假
离婚的社会危害也是不容小觑,否则的话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