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不少
合同并不是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签字盖章的,这也就导致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并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呢?如果
合同双方在签订
合同时并不在同一个地点,此时应该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形式订立
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因此造成了签字盖章的时间的不同,那么此时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呢?(
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因此,在(
合同法)正式稿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只要
合同中没有约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
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
合同成立时间。另外,根据(
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
合同的,如果当事人协议在
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那么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
合同成立时间。
二、怎么确认
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
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
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因此在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
合同书或确认书对
合同成立地点没作特殊约定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
合同双方当事人并不在同一时间或者是同一个地点签订
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对
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以确定
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如果因
合同的效力问题产生了
合同纠纷,就需要对
合同的成立时间以及
合同的成立地点等问题进行确认,如果您不知道怎么确定时,不妨咨询一下
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