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信贷合同生效日期是怎么样的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二、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
三、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
依照《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况。
但《担保法》第43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而,为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贷款通则》规定,抵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
三、质押合同的生效
根据《担保法》第6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方式也主要有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设立质押条款两种方式。但两者不仅在客体即担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的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物登记,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或者是办理质押权利的登记。
在签订这些合同前,当时要首先了解清楚,这三类信贷方式的区别,不同信贷合同生效日期也不同,只有了解区别才能避免混淆他们的生效方式,造成损失。例如,保证合同为诺成性法律问题,一旦订立就生效,而抵押和质押不同,前者登记才有最高效力,后者则必须交付生效。因此,我们建议,若有复杂的问题或纠纷,一定要向律师寻求专业帮助,以保证债权和债务。
...
·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
合同最高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1、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
国际贸易合同磋商有哪些环节
国际贸易合同磋商有哪些环节一、国际贸易合同磋商的主要环节交易磋商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商品的国际交易能否顺利签订合同,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交易双方条件磋商的结果。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在双方签署合同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避免合同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一方因为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一、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但......·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毕竟有些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买卖是被法律认可的,那就法律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简介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并前曾过欠c厂数万元加工费未还,该双方签有还款协议,并约定发生纠纷由c厂所在地法院裁决。c厂遂向其所在地......·
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是大部分的司机都会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的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之间大部分都是通过交警进行调解赔偿。不过此时要注意了,不是所有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允许进行调解的。那么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一起了解了解吧。1......·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律师指出,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有一定限制: ......
·
合同纠纷律师: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合同违约是很对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一些合同在签订时就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我国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下文吴丁亚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
盐城市看守所会见律师的规定、会见手续、时间
辩护人或律师会见盐城市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须持哪些证件:律师会见被羁押的在押人员,须持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在押人员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
·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
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首先,我们知道很多离婚夫妻都愿意将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但并不是说离婚协议书公证之后才有效,这样主要是为了加强协议书法律效力的。那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一般来讲,办理了公证......·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