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
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
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
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
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除依照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
专利权外,
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办理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应当自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设置
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
专利申请和
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四)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备案;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
专利公报,公布或者公告下列内容:
(十)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备案;
备案并不影响
合同效力。 备案只是国家对
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2、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
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及其在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
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 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应当自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二、如何办理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
(一)下载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表
由于《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文本》和《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表》采用的是标准表格,因此申请者需先在国家
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所需的相关表格。
(二)提交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相关文件相关部门
1、准备
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各一式两份: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
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表;
(2)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
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2、填写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表的方法:
(1)如果备案涉及的
专利数量多于三件,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
专利号及
专利名称的采集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在将备案
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附页。
(2)让与人为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许可方,受让人为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的受让方。
(3)
合同性质、许可种类、
专利许可范围、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
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4)
专利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
(5)使用费非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须按照近期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使用费为零的,支付方式为无偿。
(6)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代理服务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三)核对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证明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
知识产权局,确认
专利权、
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对符合要求的
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
知识产权局。
国家
知识产权局设立
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
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
知识产权局在
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
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
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合同性质、备案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变更等。
可是对
专利转让
合同进行备案,这对于
专利的受让方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到时候就算双方诉诸法院,当中就规定针对侵权行为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必须要提交,当初在
专利行政部门有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