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情形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是
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医治的过程中发生
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带给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不同,赔偿责任的大小也就不一样。那么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1、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
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
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
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
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
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
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
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
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
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
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
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
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
医疗机构在
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
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
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患者在
医疗过程中发生了人身损害,并且
医疗机构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同时
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存在
医疗行为,这是作为
医疗损害赔偿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