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一、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
个人借款纠纷的还包括以下: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而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最终不得不起诉到法院。
2、没有担保还款没有保证
出借人出于朋友、亲戚关系,或碍于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财产或找保证人,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还款没有了约束力,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在所难免。
3、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
(1)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按照规定,本人姓名应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但在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在借据上或收据上书写别名,或以同音的别字来替代。当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时,借款人以借据上的签名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而不承认借款的事实,出借人以收据上的签名不是还款人而反对已经还款或部分还款。
(2)利息约定不明确
除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以外,双方在结算时把结算之前的利息记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出现利滚利的现象也不受法律保护。
二、该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方法如下: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借款的过程中,很容易就发生了纠纷,而常见的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实践中,借钱给别人不是不可以,但当事人要知道该如何才能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一、选择权的归属选择之债相关法律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就是选择之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一般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选......·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公司因为被收购或者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时,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在清算组成立的时候,需要发布一份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告知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那么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应该怎么写?公司如何了结债权债务?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具体了解下。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应该怎么写?书面通知和债......·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对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那夫妻在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时该如何解决呢?我们为您做详细......·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一、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
公司债券都存在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公司债券都存在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一、公司债券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
债权债务格式范本一、债权债务格式范本某某村债务公开明细表起讫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公布单位:某某村单位:元发生时间应付单位应付金额约定归还时间种粮直补681.60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4,012.43直接管护费4,618.44所......
·
精神病犯罪是否应当在侦查阶段撤案
【基本案情】被害人因与嫌疑人有矛盾被嫌疑人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抓捕嫌疑人。后经法医鉴定嫌疑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疑人。问: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是否合法? ......·
田某等涉嫌绑架 肖律师成功辩护更改罪名为敲诈勒索罪
田某等涉嫌绑架肖律师成功辩护更改罪名为敲诈勒索罪 案情简介:田某等人因为有人举报其亲友贩毒,欲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强行带受害人到指定地点并向其家属索要钱财。后经受害人家属报警,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
·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有哪些注意点?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有哪些注意点?一、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二、赠......·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办司法拍卖流拍在拍卖中非常的常见。在司法拍卖的过程中,如果拍卖时间结束,仍没人竞拍,就算流拍了。那么,如果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办?假如,以房产为例,司法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如何处理?我们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一、司法拍卖流拍后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