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其实也就是
起诉离婚,这属于我国法定的
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大多数夫妻都是在不能协议
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
起诉离婚肯定是向
法院提起的,那
离婚诉讼到哪里
起诉呢?这算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吧,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关于军人
离婚诉讼的
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
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如果
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
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
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
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
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都有权
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
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
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
法院有权
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如果
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确定好
管辖的
法院,一旦找错了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一方面肯定不会得到受理,另一方面也是耽误当事人的时间。所以在有
离婚打算的情况下,建议事先最好准备工作,了解清楚在这方面的规定,知道
离婚诉讼到哪里
起诉,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让
法院受理自己的
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