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往往都会与之约定一个试用期,而在试用期内考察通过,那么才能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法律中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那这个试用期并不包括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并不包括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劳动
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
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
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
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
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
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
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
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
保险费用。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
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
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
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二、劳动
合同何时签比较好
签订劳动
合同应在试用期之前,不少用人单位在毕业生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
合同,试用期满后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不合格等为由将员工辞退。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新招用人员的试用期是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才能签劳动
合同。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这种操作方法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条例。试用期不签劳动
合同的说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
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
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试用期走入劳动
合同误区,很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企业算计,试用期变成白用期,导致毕业生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如何才能走出劳动
合同误区,让试用期不再被白用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
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短要与劳动
合同期限相适应。如劳动
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
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
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限为自开始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的自然天数。其实并不准确。出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就是包括在了劳动
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只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则此时试用期期限就属于劳动
合同期限。当然,要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话,其实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也是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