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两次
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社会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其中一方到法院
起诉离婚,可能因为种种原因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双方
离婚,那么原告就会进行第二次
起诉。我国的法律对于这种第二次
起诉离婚有什么时间限制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给您了解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
离婚的
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
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
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
起诉。
相关知识:
审理
离婚纠纷案件的时间: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
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
离婚判决不准
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
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
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
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
(1)此项限制仅针对原
离婚诉讼的原告。对于原
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因此,原
离婚诉讼的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出
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民法院亦应受理。(2)原告在判决不准
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
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
离婚诉讼所支持
离婚请求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规定第二次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的话,如果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的
离婚理由的情况下,是需要相隔六个月的时间的。这也是出于给夫妻双方留有充份的考虑时间,希望您不要意气用事。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