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房产证减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变更登记,法律规定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当然实际情况有可能提前。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协议
离婚方式下的
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
离婚(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
离婚后
房产证更名,需要
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
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
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
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
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三、
离婚(通过法院判决
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
房产交易中心申请
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过错方主张
离婚,财产分配的话,可能会在财产分配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弱势。其次就是给您介绍了一下什么是属于过错方,比如说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家庭暴力以及出轨的一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