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
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
离婚后,
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
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
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
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
房产过户。
(二)协议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
离婚的夫妻双方,在
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
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
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
离婚证书和
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
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
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
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
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
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
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2、
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
离婚时,将
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
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
房产过户。准备协议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
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
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
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前配偶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对于夫妻因
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
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
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
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在实践中,如果法院将房屋判归您所有或者是夫妻彼此约定房屋归您所有,那您完全可以依法办理过户。而要是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此时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因为房屋不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从法律层面上看,也是不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