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签订合同时最忌讳的就是合同不能正常的履行,因为一旦合同履行不能就会牵扯到诸多的法律赔偿。那么,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下有哪些法律后果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规定和介绍,供您参考。一、合同履行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综上所述,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法律后果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债务人因为有事导致一时的合同履行不能,那么等债务人事情结束后履行了合同,并承担违约金,就不算是合同不能履行了。但是如果债务人,在确定了合同履行不能之后,不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合同的生效与有效合同还是有区别的。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
      在合同关系中,同样是不讲诚信、有欺骗行为,有时候仅会被人定为民事欺诈,但有时却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那么,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二、何为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


·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配电箱购销合同范本买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期控制箱合同价电器元件价格明细表配电箱设计型号:4KW+3KW......


·合同违约金多少
      合同违约金多少封顶合同违约金多少封顶在法律中,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


·不该忽视缓刑犯的减刑
      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很少适用减刑,原因:一是法无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在缓刑与减刑章节中均没有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的明确规定,“两高”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二是认识不相一致。有人认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


·姓名权包括笔名和网名吗
      姓名权包括笔名和网名吗,姓名权的权利内容我们都知道作家有笔名,而且现在随着网络的兴起,兴起了取网名。我国网民特别多,取的网名也是五花八门,很多网友都问姓名权包括笔名和网名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姓......



·扬州婚姻家庭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本文解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引起人们重视。本文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票据纠纷律师: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缺席判决就是说在.即将做出最后判决的时候被告人不在法庭,那么,对于缺席这样的判决被告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缺席......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民事诉讼中: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名下的房为夫妻共有有效吗?
      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处分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行离婚,可以在婚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为保证婚后对房产有处分权,一方要求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为夫妻共有。不过,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做该约定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签订婚内财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这边可以咨询一下离婚案吗?
·教师工伤六级伤残保健金标准
·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因在公司设备组装时和领导因螺丝使用大小产生
·房屋契税新政策,夫妻双农
·我是做玉米生意的,有个一前认识的客户打电话给我说,他手里有货,让我找车去装,我找好车司机联系他以后
·在一家公司任职,于今五月份自己辞工,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再三打电话给我回公司请问回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耕地交易问题
·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也冻结了我的社保卡余额,该如何解冻我的
·单方面毁约,合同签了第二天我方合同上注明了: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会受影响吗?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你好,这边可以咨询一下离婚案吗?
·教师工伤六级伤残保健金标准
·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因在公司设备组装时和领导因螺丝使用大小产生
·房屋契税新政策,夫妻双农
·我是做玉米生意的,有个一前认识的客户打电话给我说,他手里有货,让我找车去装,我找好车司机联系他以后
·在一家公司任职,于今五月份自己辞工,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再三打电话给我回公司请问回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耕地交易问题
·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也冻结了我的社保卡余额,该如何解冻我的
·单方面毁约,合同签了第二天我方合同上注明了: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会受影响吗?

热门城市

·宿州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西城区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平凉律师
·
岳阳律师
·
白山律师
·
黄冈律师
·
德阳律师
·
凉山律师
·
那曲律师
·
威海律师
·
扬州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大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