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女方如何要回
抚养权?
一般来说,
离婚后想要回子女
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
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
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
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2、关于要回孩子的
抚养权诉讼和审理。应当注意的是,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
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
离婚案件的
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
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
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
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
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女子,原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是女方可以直接和男方协商,如果在明确遭到男方的拒绝以后女方仍然还是坚持想要回孩子的
抚养权,那也不是说女方就可以随时随地提
起诉讼要回孩子的
抚养权了,除非发生了孩子非要跟女方,或者有证据证明男方有些情况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否则法院不会对孩子的
抚养权来回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