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随便走吗
劳动
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
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
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争议,你可以依法到当地
劳动仲裁机构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鲁劳发[1998]145号《关于劳动
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续订劳动
合同。
二、提前解除
合同付
违约金吗
提前解除
合同应否付
违约金?上述问题涉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
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
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
合同的责任是劳动
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
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
合同应属
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即使此时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了会导致劳动
合同的终止,但作为劳动者也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了相应的工作交接手续才行。如果随便就走人了,给单位造成了损害的,此时单位也是可以追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