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一、什么是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
二、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②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烈程度。
③了解相关环境,做出正确的风险分析判断。
(2)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谈判是指人们为了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满足各自的需要,通过协商而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合同谈判的结果决定了合同条文的具体内容。因此,必须重视签订合同之前的谈判工作。谈判要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①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谈判目标。
②要抓住实质问题。只有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才能衡量谈判的难度和距离,适当调整谈判策略。
@营造一个平等协商的氛围。
2、合同履行管理
(1)合同执行。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合法性根据。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合同签署前的谈判精神和客观情况,按照共赢和互利的原则尽快解决。
(2)合同纠纷处理。
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理解沟通等方面的原因,出现合同纠纷是正常的现象。当纠纷出现后,一定要对纠纷性质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评价,纠纷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和影响都要考虑。对于缺乏诚信的欺诈,一定要义正词严地予以反击:该仲裁和诉讼的,要尽快收集资料进入法定程序。对于合同诈骗,尽早报案是维护权利的关键。对于能补救的纠纷,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变更合同、终止合同都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3.合同变更管理
在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由于合同双方现实环境和相关条件的变化,往往会出现合同变更,而这些变更必须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适当地加以处理。如果某一方不理解合同条款,或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那么该方会发生额外的代价以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
合同变更的处理由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来完成。合同变更控制系统包括文书记录工作、跟踪系统、争端解决程序和授权变更所需的批准级别。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是项目整体管理控制变更的一部分。任何合同的变更都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来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
有多种因素会导致合同变更,例如范围变更、成本变更、进度变更、质量要求的变更甚至人员变更都可能会引起合同的变更,乃至重新修订。对于任何变更的评估都应该有变更影响分析。例如,变更将如何影响所采购产品及服务的范围、进度、质量等,这些影响会不会传递到项目的其他部分?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和变更执行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出现。
合同变更在某种意义上,还应该包括合同的转让和解除,这要视合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这两种变更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协议执行。如有重大争议,可以通过法律或仲裁手段解决。
按照合同签约备方的约定,合同变更控制系统的一般处理程序如下。
(1)变更的提出。合同签约各方都可以向监理单位(或变更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的合同变更请求。
(2)变更请求的审查。合同签约各方提出的合同变更要求和建议,必须首先交由监理单位(或变更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的审查意见,并报业主。
(3)变更的批准。监理单位(或变更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拒绝变更。
(4)变更的实施。在组织业主与承包人就合同变更及其他有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或变更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合同变更指令,承包人组织实施。
“公平合理”是合同变更的处理原则,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首先确定合同变更量清单,然后确定变更价款。
(2)合同中已有适用于项目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只有类似于项目变更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项目变更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后执行。
4、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亦即合同文件管理,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它作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被统一整合为一体的一套具体的过程、相关的控制职能和自劝化工具。项目经理使用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该系统用于维持合同文件和通信往来的索引记录,并协助相关的检索和归档。合同文本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对合同文本进行管理是档案法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合同文本管理还包括正本和副本管理、合同文件格式等内容。在文本格式上,为了限制执行人员随意修改合同,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文本,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公司的管理层,都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让自己的公司在行进的轨道上正常的行进,而管理层在管理合同的时候,也要在平时的工作当中边学变做,争取让自己所在的公司在维拉的发展中越来越好,走向辉煌的明天。...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一、什么是买卖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


·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针对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这个问题,我们具体有两种情况需要界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由于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因此便不再需要做出通知;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方是有义务......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一、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合同到期后,保密协议没有到期的,保密协议有效,劳动者离职时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1、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则劳动者离职后拥有完全的自由择业权,在择业方面是......


·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近几年,新闻与媒体都在报道应届生就业的困难,但其实,企业招聘人才也并不容易。人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是否有好的人才甚至可以决定这个企业的发展,每年的毕业季,许多企业都会招聘应届毕业生为人才储备作准备。在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客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票款的合同。该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的除外。”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旅客取得的车(船、机)票......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同命应当同价,王林律师成功代理山西阳泉特大交通事故!
      2012年02月06日,A驾驶冀XXXX解放牌半挂货车拉乘B沿307复线由西向东行驶至XX出口处路段时,由于遇险操作不当,导致车厢侧翻与由东向西C驾驶的晋XXXX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遇肇事,致A、B当场死亡,史根祥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死亡二人,伤一......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一、商标的含义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则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是谁都不愿意想发生的,但是一旦发生,我们就要按照一定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那么,最高法院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这些处理原则。道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单位不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你好,我在19年借钱给我村人现在她不还,打电话不接,人跑外面
·我同时起诉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在一审后就把钱打到法院了,另一san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裸聊被骗报案后自己会摊责任么???算是买淫嫖娼么?
·昨天下午我接到浙江义乌公安局江东派出所说我女儿因盗窃比拘留了,
·房屋装修问题的咨询,那用不用把变黄的玻璃去质检的地方出示一份质检单呢?如果需要.
·以整涂料工程给我做,向我借了25500
·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自己盖房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
·堂妹父亲在她12岁时去世,还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妈妈,后一直受我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
·这些我都要交吗?,1、我是06年6月买的房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单位不交养老保险怎么办?
·你好,我在19年借钱给我村人现在她不还,打电话不接,人跑外面
·我同时起诉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在一审后就把钱打到法院了,另一san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裸聊被骗报案后自己会摊责任么???算是买淫嫖娼么?
·昨天下午我接到浙江义乌公安局江东派出所说我女儿因盗窃比拘留了,
·房屋装修问题的咨询,那用不用把变黄的玻璃去质检的地方出示一份质检单呢?如果需要.
·以整涂料工程给我做,向我借了25500
·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自己盖房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
·堂妹父亲在她12岁时去世,还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妈妈,后一直受我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
·这些我都要交吗?,1、我是06年6月买的房

热门城市

·沙坪坝区律师
·
海口律师
·
咸宁律师
·
泰州律师
·
自贡律师
·
昌都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常德律师
·
湘潭律师
·
合肥律师
·
济宁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百色律师
·
迪庆律师
·
新疆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