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即地域管辖),但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即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这样的:
  1、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
  2、各直辖市分别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
  3、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医疗单位依据建制管理与划区就近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二级鉴定委员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即地域管辖),但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即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鉴定主持人的产生及回避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鉴定主持人的产生及回避问题
  关于有权提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机关,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行政机关处理过程中,有权提起鉴定机关是卫生行政机关;二是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提起鉴定。
  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从鉴定委员会名册中选择相等人数的委员,一般不超过2~4人为宜;再共同推举一位委员,作为首席委员。当双方共同推举的人选达不成一致时,可由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委员,经双方同意后,组成鉴定委员会。由共同推举的或卫生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指定的委员充当鉴定主持人,负责主持调查、辩论、讨论和制作鉴定结论等事宜。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后,当事人可在合理的期限内针对对方选出的鉴定委员提出回避申请。
  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职责
  1、委员会由有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医务人员和职能部门领导若干人组成。对医院医疗缺陷作技术鉴定,即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判定性质,做出科学结论。
  2、鉴定时,应遵循以事实为根据,深入调查、科学鉴定、弄清事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受查阅的材料应包括:完善的原始病历、化验检查报告或尸体解剖记录及报告等。
  3、审阅材料及鉴定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应请有关单位补充材料,并对有关事实情节复查核对。
  4、召开鉴定会时,非鉴定委员会成员或未经委员会邀请人员不得参加鉴定。鉴定委员会成员中,本医疗事件的当事人,或与本医疗事件有利益关系的人应当回避。
  5、鉴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个成员均有发言权和裁决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鉴定委员会的正常工作,不得对委员会成员进行威胁、引诱、辱骂、殴打。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鉴定情况。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一些具体情况,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来进行的,委员会的组成、职责都有严格的规定。在鉴定过程中,委员会必须从事实出发,查明事件的真正原因,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
      工伤医疗费垫付证明怎么写,垫付之后如何进行报销?一、工伤垫付证明工伤垫付证明受伤人:___性别:___,在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工地作业时因___不慎发生工伤,当时送___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当时本人___为其垫付医药费共___元,(大写:)与本人工作关系:。后期受伤人不可再到该公司___县温___道......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医院入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第二条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万(元)整,项目启......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二级医疗......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凡......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后财产风险代理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二、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国公民对国家土地有使用权,但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那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针......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


·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对于案件的管辖都有一定的要求,对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审理该案件,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刑事案件中,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等,其中刑诉法解释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说明。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解释24条包......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


·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我国执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办案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有逃跑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一些现象。所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在执行逮捕的时候,对时间是有着相关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逮......



·【田树森律师说法】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2020年鼠年春节不寻常,一场牵动人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爆发后迅速蔓延开来,被称为2019n......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邮编:210046,是南京市...栖霞......



    劳动合同写的比实际发放的高有什么影响?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
    两人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生活中,两人合伙经商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小到街边餐馆,大到大型工厂都可以采用合伙的形式。那么,......
    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在装修过程中发现 一承重墙斜了3.5厘米
·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问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父亲是有退休工资的还能享受抚恤金吗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我前段时借了网贷后由于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导致逾期后来经过友好沟
·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大学生退学退学费吗?有相关规定吗?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我们在装修过程中发现 一承重墙斜了3.5厘米
·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问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父亲是有退休工资的还能享受抚恤金吗
·检查院提起公诉,某某贩克,自吸5克,法院怎么判刑
·我前段时借了网贷后由于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导致逾期后来经过友好沟
·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大学生退学退学费吗?有相关规定吗?

热门城市

·阿坝律师
·清远律师
·梧州律师
·安阳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厦门律师
·丹东律师
·黔东南律师
·定安律师
·江苏律师
·云阳县律师
·海南律师
·大兴区律师
·北海律师
·南充律师
·石家庄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