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有的
合同在签订以后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针对当中的某些条款适当的进行调整,也就是对
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变更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但变更的过程和其法律效力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可能有少部分人员在生活当中不太了解,在我国可变更
合同概念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可变更
合同概念是怎样的?
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
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它是指
合同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
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
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
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第一,被变更的
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无效的
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
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
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
合同已终止,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三,
合同的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变更是指
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主体不变的条件下,对
合同某些条款的进行修改或补充。广义的
合同变更,除包括
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
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
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
合同转让。笔者认为,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变动,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主体的变更,则是
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设立
债权债务关系,因而,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合同变更。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
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
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标的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交货时间的提前、延期,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改变等都可视为
合同的变更。第四,
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合同的变更应达成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原
合同仍然有效。第五,在一般情况下,
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
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
合同的任何内容都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因此,变更
合同的内容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
合同内容的,不仅不能对
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反而将构成
违约行为。由于
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所以,在协议未达成以前,原
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约定不明确,视为未变更。
二、
合同变更时的注意事项
(1)变更
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
合同,否则就构成
违约。(2)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
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
合同变更。(3)有的
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
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4)
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
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
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5)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
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后期双方经过协商以后,对没有约定清楚的内容在
合同当中再自行添加补充。
合同的变更肯定是建立在双方仍然处于合作关系的过程当中的,假使说双方的这种合作关系已经结束,自然就不存在
合同变更这种情况了,而且
合同变更是绝对不可以单方面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