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合同的要素主要是指
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就
保险合同来说,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
保险当事人(投保人、
保险人(在我国就是
保险公司))和关系人(被
保险人、受益人(一般只在人身
保险合同中出现));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
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注意,不是
保险标的本身);
保险合同的内容就是
保险条款,包括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就是2楼所说的,附加条款就是
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自行协商一致的条款。
二、财产
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一,财产
保险合同是属于诺成
合同。
财产
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
保险标的的
保险合同,是诺成
合同。中国财产
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
保险费为
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
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合同即生效。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
保险费。
保险人应对
合同生效后的
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
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二、财产
保险合同是属于补偿性
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指当被
保险人因
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其从
保险人处所能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其实际损失为限。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
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
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性
合同。
财产
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
保险标的的
保险,包括财产损失
保险、责任
保险、信用
保险、保证
保险、农业
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
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
保险.
包括双方当事人、
保险利益以及
保险合同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各类
合同的基本要素都包含主体、客体以及内容,内容需要双方协议拟定,或者是由一方拟定之后,交由另一方查看,在无意义后,再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