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
合同是指
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
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
合同和订立劳动
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
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
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
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
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
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4、劳动
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
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
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
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
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
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
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1、按照我国《劳动
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
合同期满的,劳动
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
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
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
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
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
合同到期终止,劳动
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
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三、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
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
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
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风险。
劳动
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
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者等),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呢?
⑴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者,可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左右书面通知劳动者,双方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
合同终止。
⑵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尽可能限制其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红线。
3、劳动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
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
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
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
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
合同应注意劳动
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
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
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
合同,其劳动
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
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
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
合同。
以上就是公司劳动
合同到期后的相关内容介绍。总的来说,劳动
合同是保障公司在职员工基本权利的重要基石。当公司劳动
合同到期后,假若公司不与职工续签劳动
合同,职工应当认真考虑是否要继续工作,是否要另谋高就,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