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劳动
合同都是有具体的期限的,因此就会出现
合同到期的情况。而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允许续签
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不会被解除。那要是职工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话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请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
合同要怎么续签
1、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
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
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
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
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
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
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
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对价是不一样的。2、 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
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
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
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二、职工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怎么处理
根据现在的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劳动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
合同期满的,劳动
合同终止。终止劳动
合同有3种情形有: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
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 、公司降低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
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
合同,终止劳动
合同的,有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劳动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现实中,如果职工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话,此时需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看是否是因为用人单位降低了待遇,从而导致职工不愿意续签劳动
合同,如果是因此导致的话,则此时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但如果是职工自己本身不愿意续签,没有受到待遇等的影响,则就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