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一、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
拘留。
所以由此可知,无证驾驶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
拘留。
二、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首先,根据我国《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
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
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由此可知,对
保险公司确定的赔偿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不论机动车驾驶者有无过错,
保险公司对受害者均应予赔偿。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不能作为
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
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一经发现,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至于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实践中,无证驾驶很容易导致
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在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吗?这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