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
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
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损害
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
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二、属于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的;(二)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近似的
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五)未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商标并将该更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
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
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但是事实上,
商标法所保护的
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
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以上就是有关
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上对
商标侵权的判罚是非常明确的,当事人的
商标权被侵犯的情况下,显然是属于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犯的行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获得赔偿,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要求进行合法判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