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
违约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
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
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
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
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
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
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
违约责任的承担。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
违约方继续履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
合同双方基于
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
违约方解除
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二、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后果?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
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
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
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
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
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
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
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
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并同时承担
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
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3)承担
违约责任,上述我们详细介绍了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从上述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
合同履行不能与一般的无法履行
合同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当然,
合同既然签订了就需要按照
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若是履行不能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