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
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
遗产。
2、
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
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
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
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
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
遗产份额。
7、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
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
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二、
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
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
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
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赡养义务。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
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其余三款为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在法定继承中,确定的是参考继承人平均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不是必须均等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也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尤其是在个人
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混在一起的时候,要求先分出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之后再就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而不能直接在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上分割
遗产,这样会侵犯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