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之后还有多久判刑?从
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
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
起诉的情形,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受理后至判决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够超过3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
起诉,审查
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
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二、检察院批捕的时效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
逮捕案件,发现应当
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
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
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三、公安机关如果具体
执行逮捕?公安机关
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逮捕证。
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
逮捕人出示
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
逮捕。然后责令被
逮捕人在
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
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
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
逮捕人如果拒捕,
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
执行逮捕,如果因被
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
执行逮捕或
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
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
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这只是刚开始侦办案件,中间要经过提请公诉及审理等环节,具体用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年半载都有可能。检察院拿到卷宗材料,会向法院公诉,审查
起诉的期限在两个月左右,法院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