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如今北上广成为年轻人奋斗的战场,很多年轻人在北上广大城市打拼多年,为的就是在大城市安家落户,所以买房就是这些人都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2011年开始上海作为试点地区首先实行了房产税,成为万众瞩目的热门话题,那么上海房产税需要交么?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出台,不足一年按月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2016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一、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二、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1、免征点:60平方米/人
  2、税率: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3、房产税征收标准计算公式: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自古都有,历史源远流长,也是国家为了宏观调控,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率的措施,但是由于房产税的特殊性,并不是全国都推行的,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改革地区,新下发的规定并没有深入人心,...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离婚房子还在按揭......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1、提早通知房东,以及询问......


·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是否还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一、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一、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如下: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需要适用房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涉外离婚时房产在我国,那么就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分配方式与我国没有什么差别,反之依然。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在对公民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时候是处罚款,而有的时候又是处罚金。这就让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还是说只是说法不一样,本质都是一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罚金与罚款的......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属于事实劳动......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是什么?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背书是一种票据的转让方式,企业单位为了获取社会资金,会向社会公众发放票据。在依法获得票据时候,所有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对于记名票据,转让需要以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票据的则成为背书人,受让方称为被背书人,你是否知道......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
      对方撞车不肯赔钱要怎么办才好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对于行人来说,在没有违章的条件下,如果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呢?此时对方撞车不肯赔钱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乐陵田律师成功化解一起“名人”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王某在当地可是名副其实的名人,其名下财产颇多,本人也风流倜傥,在外惹了不少花边新闻,......



·奉化市看守所
    浙江省奉化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长汀西路500号,靠近奉化市.、奉化市.交通......



·怎么对寻衅滋事判刑处罚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搞清楚。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的,但就实际某个犯罪的量刑判刑幅度来看,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往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相关的规定,所以下文中将区分两部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怎么对寻衅滋事判刑(......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
      重大医疗过失,患者死亡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计件工是否购买公职金,购买公职金后是否降低工人原来计件工价,如果没给工人购买公职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
·你好接受到了你这边发出的律师函,因没有逾期还款,现在联系不
·我在屏高速公路上有被征用几亩地,我们都不知道政府给我们的标准赔偿是多少准赔偿是多
·我爸60岁,骑电瓶车被电动三轮车追尾,他在上班,可以要误工费吗?
·何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十二月份干活受伤了,到现在腿还不方便,我
·你好,我想咨询下单边离婚怎么离法
·你好胡律师!有个亲戚在网上借了贷,到期了还不上人也找不到了,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计件工是否购买公职金,购买公职金后是否降低工人原来计件工价,如果没给工人购买公职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
·你好接受到了你这边发出的律师函,因没有逾期还款,现在联系不
·我在屏高速公路上有被征用几亩地,我们都不知道政府给我们的标准赔偿是多少准赔偿是多
·我爸60岁,骑电瓶车被电动三轮车追尾,他在上班,可以要误工费吗?
·何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十二月份干活受伤了,到现在腿还不方便,我
·你好,我想咨询下单边离婚怎么离法
·你好胡律师!有个亲戚在网上借了贷,到期了还不上人也找不到了,

热门城市

·南阳律师
·顺义区律师
·拉萨律师
·雅安律师
·承德律师
·克拉玛依律师
·桂林律师
·重庆律师
·黔西南律师
·岳阳律师
·鹰潭律师
·松江区律师
·德州律师
·濮阳律师
·澄迈律师
·海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