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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需要注意些什么?现实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后,在多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最终只能够付诸于法律对簿公堂,但向法院起诉递交诉状后,怎么总是不开庭呢?我们在此为您梳理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在民事诉讼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以便您参考使用。
有问题要咨询?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需要注意些什么?一、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与缴纳诉讼费的时间无直接关联。 二、民事诉讼注意问题: (1)主体要合法。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诉讼中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的人。诉讼中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共同诉讼人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当事人具有下列诉讼权利和义务: ①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有权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②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③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⑤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谓管辖,是指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主要是法院之间谁有权受理案件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指公民应当向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移送管辖是指受案法院在受理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受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的基本内容有: ①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c、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④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⑥因公司设立、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⑦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⑧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⑨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起诉书的抬头要写明“民事起诉书”字样。起诉书的内容要简洁明了,证据要充分确凿,并且要写明所附的证据名称、份数。在起诉书的最后,要签署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年月日。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在满足民事诉讼注意问题的条件下,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与缴纳诉讼费的时间无直接关联。我们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准备好开庭需要的身份证原件、民事起诉状和证据原件等资料,当法院开庭时按时出庭即可... ·还没有文章 ·银行贷款买房划算吗,怎样贷款买房最划算? 现在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所以我们很多人都选择了银行贷款买房,那么银行贷款买房划算吗?事实上肯定划算,君不见这么多的人都选择了银行贷款买房,可能有些人会说了还不是房价太高闹的,银行贷款买房究竟怎么个划算法我们老百姓也不知道啊?别着急,今天网就...... ·什么是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 什么是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一、什么是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二、姓名权有哪些内容?1、自我命...... ·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工伤赔付条例赔偿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 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国家在劳动法中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以保障女性职工劳动权益。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女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女工哺乳期规定...... ·长沙胥律师团队成功辩护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 2014年,嫌疑人祝某因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经公安机关抓获,随即采取刑事羁押措施。在羁押期间,嫌疑人祝某家属联系到本律师,希望本律师为其担任刑事辩护人。本律师在询问了祝某家属基本情况后,接受该家属的委托,先期会见了嫌疑人祝某。嫌疑人祝...... ·唐山律师陈敬伟成功代理一起高压锅爆炸致残案!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8日A某到炊具店选购了一台大容量、多保险、防爆高压锅。2017年1月20日上午,A某在使用该高压锅的过程中,高压锅突然爆炸,滚烫的米粥在高压锅爆炸的瞬间喷溅到A某身上、厨房的墙面和房顶上,造成A某身体大面积烫伤,而后A某被送至医院......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首先要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然后才能做出相应的鉴定。而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心急,想要快点知道鉴定结果,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启动...... ·公民的继承权会丧失吗?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宪法、民法、婚姻法都肯定了这一项民事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公民都可毫无例外地固享这一权利。继承权可以丧失,有继承权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资格。《继承法》第7条明......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 相关法律问答: ·婚姻家庭,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有了两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夫妻关系不和我不想在和他生 ·这算不算是误诊,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 ·海外开设SM自主交友网触犯什么法律? ·我家门口是道路,道路边我堆柴禾剁24年了,柴禾剁在别人家开荒 ·矿业挖煤导致退耕还林塌陷及裂缝 ·高律师你好!请问10万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吗? ·被骗子改绑手机号且冻结了微信怎么办他把我所有人拉黑了 ·出租房屋给别人,如果他们*博了,房东有责任吗 ·你好陈律师,我们两个结婚半年了,有结婚证,还怀孕了,因为吵架 ·关于律师收费问题 ·银行卡钱被网贷平台乱扣怎么 ·本人在白云区太和镇开了一家文具店,配送附近的公司及工厂,遇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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