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便解除合同。要想解除合同,就需要有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出现才行。具体来讲,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二、合同解除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有: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的行为,将会使另一方当事人产生解除合同的想法,但合同的解除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您想解除合同,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满足了合同解除的条件,至于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茶叶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茶叶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茶叶购销合同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及交(提)货时间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交(提)货时间、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解除客运合同协议书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客运合同应注意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协议书的情况有哪些?签订客运合同应注意哪些?客运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承运人及旅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要履行的义务。当承运人或旅客就协议内容发生异议,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双方都有权解除该协议。那么解除客运合同协议书的情况有哪些?在签订客运合同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一、客运合同协议书的解除情况......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一、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不是不可改变的,在双方都对合同的部分条款不满意时,可以协商更改。但是有些合同因为一些原因的更改是合法的,有些则是非法的,所以一些朋友对可变更合同的效力问题有所疑惑。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解惑。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


·民事赔偿法的全文
      民事赔偿法的全文??在解决很多民事案件时都需要用到民事赔偿法,如果对民事赔偿法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就能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民事纠纷时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想要了解民事赔偿法的全文,就看以下我们收集整理的内容吧。民事赔偿法的全文需要指出,我国并......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再审理由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夫妻中要是女方有外遇而离婚的话,这个赔偿如何计算。一、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一)离婚损......


·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可能出现一方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那么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共同买房登记......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
      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后没有保管好它,导致它丢失了的人也不少。一旦交通事故责任书丢失了,肯定是会给当事人带来各种影响,比如在保险理赔的时候拿不出足够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吴丁亚律师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


·法学博士刘友青律师提供建筑工程房地产专项服务
      刘律师十多年来致力于建设工程房地产案件的代理和研究,担任过多家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授课,进行建筑工程房地产方面的法务培训,得到了公司领导的一致好评,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相关......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是利用票据实施诈骗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是利用票据实施诈骗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对于每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表现形式的,那么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一、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不......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具体说来,摩托车酒驾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
      车险理赔流程技巧有哪些一、车险理赔流程技巧车险理赔技巧一:出险后应及时保护现场有时候车辆碰撞后,有些车主担心交通堵塞,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状况的情况,将车驶离现场,然后再商讨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样往往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对于事故损失较大的,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房屋强拆了拿不到钱
·我想把一块农用土地无限期的转让给他人使用
·我带六名工人去工友给工厂安装饲料机械设备,没当场结工资,现还
·您好,我现在深圳,有点想买小产权房,请问能买吗?不合法有保障
·疫情期间可以拘留所不让人探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探视吗
·事情经过 1、2008年(单位没要求有教师证)来单位工
·离婚财产分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级分类,公司欠我工资,公司欠我工资,我从公司回款中扣了300元
·男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想咨询一下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是如何分的?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我想把房子公证给孩子,办完离婚手续后我老公有权私自再卖房了吗?孩子长大后这房子有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房屋强拆了拿不到钱
·我想把一块农用土地无限期的转让给他人使用
·我带六名工人去工友给工厂安装饲料机械设备,没当场结工资,现还
·您好,我现在深圳,有点想买小产权房,请问能买吗?不合法有保障
·疫情期间可以拘留所不让人探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探视吗
·事情经过 1、2008年(单位没要求有教师证)来单位工
·离婚财产分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级分类,公司欠我工资,公司欠我工资,我从公司回款中扣了300元
·男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想咨询一下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是如何分的?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我想把房子公证给孩子,办完离婚手续后我老公有权私自再卖房了吗?孩子长大后这房子有

热门城市

·咸阳律师
·
陇南律师
·
三门峡律师
·
玉树律师
·
塔城律师
·
平凉律师
·
烟台律师
·
湖州律师
·
东方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宁夏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昌吉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天水律师
·
遵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