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立案材料包括哪些?在民事纠纷解决方案中,诉讼手段是当事人最后的选择,当事人提请诉讼需要向法院递交相关的立案材料,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只有材料齐全才给予立案。那么民事案件立案材料包括那些?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学习了解。
一、民事案件立案材料包括哪些?
1、
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
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
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
起诉的,应当在
起诉状落款处由
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
公司法人单位
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
起诉人身份的材料。
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
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时,如果你
起诉的被告是
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公司法人的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4、委托律师的话,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二、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提起
上诉的,应在
上诉期限内,将
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提起
上诉的当事人,应在递交
上诉状的同时领取《
上诉状收据》和《预交诉讼费通知单》,于次日起七日内,到农业银行预交
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上诉。
3、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后,原
上诉人再行
上诉的,免交
上诉案件受理费。
4、
上诉人在预交
上诉费期限内申请缓、减、免交
上诉费的,
上诉人应将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递交一审法院案件原承办人或书记员,以便一审法院移交。
5、当事人逾期未交纳
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
上诉处理。
由此可见,当事人就民事纠纷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包括
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其中
起诉状一般是通过代理律师完成,这里需要注意,当事人应该确保收集的证据真实性,并且越多越好,尽量完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链。